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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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
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法规文
件,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党委前置研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聚焦事关企业发展的
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关、政
策关、程序关、廉洁关。
(二)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融合,支持经理层根据职权依法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
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意见。
(四)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遵从《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等规定,突出重点、把
握关键,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第二章前置研究事项范围
第三条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一般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的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涉及企业职工权益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主要包
括:
(一)发展战略类
1.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
署的重要举措。
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3.企业生产经营方针、主营业务确定和产业布局规划,重要战略合作,产业结构调整,产业
进入、整合及退出方案。
(二)规章制度及管理类
4.企业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订案。
5.企业内部投资管理、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
民主管理、内控管理、法治国企建设、合规管理以及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基本管
理制度。
6.企业重大资产损失、重大法律案件、重大负面舆情等重大风险的管控制度和处置应对方
案及报告,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
7.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分支机构及所属企业独立法人单位的设立、
调整与撤销。
8.企业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参照中层干部管理的有关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
退出及市场化选聘等事项。
9.确定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法定代
表人或董事长及企业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董事长。
(三)改革重组类
10.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改制、上市,混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等重要改革事项。
11.企业内部有关重大改革调整事项。
(四)生产经营类
12.对于金额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预算外(超预算)支出事项。
13.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5亿
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的投标。
14.资产处置,单项资产账面净值超过30 万,一批资产账面净值超过50 万。
15.单笔金额20 万元以上的债权、无形资产损失核销事项。
16.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7.对无产权关系企业的担保和对参股企业担保额超过或累计超过出资额的担保事项,公
司自身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事项(无最低额度要求),公司投标保函和为
投标保函出具的反担保除外(正常投标活动,风险较小)。
18.本部股权投资事项以及单项投资总额在 200 万元以上(含)的固定资产投资事项;
19.公司专利或品牌等无形资产向外单位转让、许可或作价出资等,单项无形资产评估价
值超过50 万元(含)以上,一批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超过100 万元(含)以上的重大事
项。
20.企业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
预算调整方案,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等相
关内容。
(五)职工权益类
21.职工集体合同、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22.改革改制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重大事项。
23.企业中长期激励、员工持股等方案。
(六)社会责任类
24.企业对外开展捐赠、赞助、社会救助等重大事项。
25.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支援、促进就业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大
措施。
(七)其他类
26.公司全资或控股二级子公司股权投资事项与投资总额超过该子公司总资产 10%(含)
的固定资产投资事项。
27.公司全资或控股二级子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28.经党委与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层沟通,党委认为需要前置研究讨论的其他重大事
项。
第四条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负面清单,原则上不需要经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主
要包括:
1.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安排。
2.董事会的设置、职责、人员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筹备召开股东大会、研究制定或修
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事项。
3.企业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和年度预算方案的具体执行。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主业方向的一般经营项目。
5.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落实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的事项。
6.在生产经营等方面所涉金额低于前置研究范围中明确的金额标准的相关事项。
7.经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沟通,认为不需要前置研究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党委前置研究的程序
第五条党委会在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前,相关部门应认真对议题进行审核把关,党委班
子成员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确保议题成熟、准备充分。
(一)企业相关部门应对重大事项充分研究论证,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提出议题报党委办
公室。须经董事会前期研究论证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议题提交党委办公室之前进行。
(二)党委办公室应认真对所报议题进行认真校核,看议题是否经过前期研究论证,是否
经过分管领导把关,须经法律审核论证的是否经过法律审核,是否形成完整的议案。党委
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委书记审定。党委前置研究议题一般一事一报。
(三)党委书记审定后,党委办公室提前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党委
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
(四)党委会在研究讨论前,党委班子成员应提前对议题内容进行调查研究,与董事会、
经理层成员充分沟通,必要时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纪检监察机构、职工群众等各方面意
见。
第六条党委会在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时,应坚持民主集中制。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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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及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法规文件,制定本清单。第二条党委前置研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聚焦事关企业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廉洁关。(二)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融合,支持经理层根据职权依法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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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习大国
分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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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