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中心组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 10 月20 日
至23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
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
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
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
索;从1997 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
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
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
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 2014 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
242 部。68 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
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
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
“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
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
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
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